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
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

关于住房保障“黑名单”的说明

来源:本网 | 2020-12-16

关于住房保障“黑名单”的说明


    根据清远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,凡有以下行为:

    1.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;

    2.经审核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,拒不退出,通过法 律途径强制执行的家庭;

    3.拒不缴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,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的家庭。

    我办将在网上进行公示,并列入诚信黑名单,5年之内不再接受其及其家庭的住房保障申请。
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